2006年3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行骗骗到看守所 这个蟊贼真离谱
傅筱云 陈勇

  诸暨市璜山镇五灶村老张的儿子阿强因年前犯了事,一直“住”在诸暨看守所里。日前,老张收到了“儿子”寄来的明信片,上面竟然写着:“检察院里的法官说了,只要往指定账户里打5000元,就可以不用坐牢了。”
  老张一直在为儿子的事犯愁,收到这卡片后很是开心了一阵,但细看之后又发现卡片上的语句措辞甚是蹊跷。因儿子的案子尚未定论暂时不能会见家属,几经思量后老张把卡片送到了诸暨检察院。
 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通信有严格规定,类似这样内容的明信片是不可能寄出的,里面一定有猫腻。诸暨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得知这一情况后,立刻组织人员展开调查。
  “我没有写过这卡片,字迹一看就不是我的!再说检察院里面也没什么‘法官’的呀!”阿强看了检察官递给的明信片后立刻作出了反应。阿强还说,父亲再婚后,自己一直称呼继母为“阿姨”,而卡片上的称谓是“娘”,这也不是他的习惯。
  检察官确定明信片并非出自看守所内部,而是有人在借机骗钱。
  究竟是谁伪造了这明信片呢?阿强想起了曾关押在同一监室的湖北人殷某。据阿强反映,自己曾和殷某聊起过家里的情况和住址,而明信片寄出的日子刚好是殷某开释后的第二天。于是,诸暨检察院将有关材料移送给城东派出所。办案民警查证后发现,留在明信片上的邮政储蓄账号确系殷某所有。这下,殷某又一次在威严的警徽前垂下了头。